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,包含了流动人员(含随行子女、育龄妇女计生业务)信息登记管理、居(暂)住证业务管理、出租屋信息登记管理、出租屋日常巡查登记管理、出租房屋租赁业务管理、出租屋代征税业务管理、企业(服务处所)信息登记管理、出租屋管理员(流动人口协管员)管理、服务中心(服务站、小区)机构信息管理等功能。系统可根据各地区服务管理实际情况,灵活对功能模块进行调整、改造,适应各地区工作与管理需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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