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《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》(财会〔2018〕10 号)要求,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,以及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,必须按规定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学分,继续教育完成情况作为会计职称评审、岗位聘用、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,传统以线下集中面授为主的继续教育模式存在明显短板:受时间、地域限制大,会计人员分散在各企事业单位,线下培训组织成本高、参训不便;培训内容统一固化,难以匹配不同行业、不同层级会计人员差异化学习需求;学分登记、学习过程监管依赖人工,容易出现代刷、流于形式等问题,监管难度大等问题。
2、立项原因:
(1)解决线下培训局限性:打破时间地域约束,会计人员可碎片化自主学习,降低参训门槛,扩大继续教育覆盖范围,解决线下培训工学矛盾突出的问题。
(2)强化过程监管,防范培训流于形式:通过线上学习行为管控、学习记录留痕、过程校验,减少挂机代刷、虚假完成学分等现象,提升继续教育真实学习质量。
3. 统一管理入口,实现数据集中:数据对接主管部门系统,实现课程管理、学员管理、学分管理、成绩查询、统计分析一体化,便于主管部门开展数据统计、监督检查、工作研判。
4. 简化业务流程:实现学习、考试、学分登记、结果查询一站式办理,减少人工登记、纸质材料流转,提升管理效率,降低行政运行成本。
点击空白处退出提示










评论